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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4:31:55
日報

童樂居12被告裁定虐兒罪成 10人囚6至6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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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 香港保護兒童會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於2021年底被揭發生虐兒事件,34名職員涉事被控。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於2021年底被揭發生虐兒事件,34名職員涉事被控,最後一批、12名被告被裁定逾百項虐兒罪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10人分別判囚6至64個月,另外兩人涉一項虐兒罪,因沒有向兒童施襲,但袖手旁觀,獲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指各被告明知故犯、行為可恥。涉罪最多的趙詠茜涉虐待38名兒童,法官直斥她行為邪惡橫蠻,判監64個月。

12名被告中,7人包括趙詠茜(46歲)、卓凱欣(23歲)、莊嘉宜(25歲)、李𣇈儀(25歲)、楊淑儀(33歲)、伍家穎(45歲)和周靈芝(28歲),早前先後承認135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餘5人黃潔瑩(26歲)、鄧月媛(53歲)、梁曉彤(29歲)、梁善儀(53歲)及陳信興(59歲),則經審訊後被裁定8項虐兒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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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46歲趙詠茜,涉及49條控罪,法官在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趙在事發後對其行為感到羞愧,惟從趙虐兒的情況來看,認為被告缺乏愛心與耐性,視幼童為「玩物」,犯案手法可恥和卑劣,不顧幼童感受和安全,在拍打兒童後更發笑,行為邪惡橫蠻,批評她心腸歹毒、行為令人髮指,判監64個月。23歲的卓凱欣被控21項控罪,她求情時指,一畢業就在童樂居工作,見到「前輩」工作有樣學樣。法官指她全無同理心,更餵幼童食樹葉,判囚34個月。

官︰目睹幼童被襲擊袖手旁觀  麻木不仁

法官表示,涉案幼童均為3歲或以下,因為父母無力照顧而入住「童樂居」,遇襲不懂投訴,只能啞忍。雖然沒證據顯示遇襲幼童留下傷勢,但不可忽略他們受傷的風險,被告又在其他幼童面前施襲,令他們感到驚嚇和不安,甚至可能「有樣學樣」,日後以暴力解決問題。

法官續指,被告入職時簽署的守則訂明不得向兒童施行暴力,但卻違反誠信,犯案是明知故犯,行為可恥。部分被告目睹他人襲擊幼童,仍袖手旁觀,沒有干預或事後檢查幼童情況,行為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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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提及,有被告求情指童樂居有資深員工亦對幼童使用暴力,自己犯案是受院內歪風影響。法官指,各被告與其仿效,不如以身作則,合眾人之力推倒歪風,拒絕接納有關減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