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控,其中56歲前女職員涉不足1個月內襲擊10名幼童,昨被判監27個月,刑期為目前童樂居案中最高。
56歲女被告陳麗娟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1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於童樂居襲擊10名幼童,包括抬起2歲男童L再拋向地墊、橫拋3歲男童A,以及用力踩2歲男童B的臉等。此外,被告亦曾於男童B坐在便盆時,掌摑其左面,再大力向下按他頭部及捏其手臂,被告隨後再將不知名兒童從坐着的便盆拉開,再推他到旁邊,令他坐在其中1名兒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