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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先後從網站約見3名女子到酒店,再出示偽冒警員委任證,偷取金錢,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冒充公職人員、管有虛假文書等4項罪名,判囚10個月,並賠償予兩名女受害人;至於另一項盜竊罪則獲撤控。
43歲被告蔡曉東,被控分別於今年4月24日、27日及5月6日,在油麻地、尖沙咀的3間酒店房間假冒警察,先後偷竊3名女子2500元、15000元及4萬元。控方願意撤回被告在其中一間尖沙咀的酒店,偷走女事主4萬元一案控罪。
案情指,被告透過色情網站認識女受害人,兩人相約到酒店進行性服務交易,被告到酒店出示假警察委任證,指受害人管有無效身份證,遂入房搜查,期間藉故支開受害人,偷取財物後逃離現場。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願意賠償及坦白認罪,酌量減刑至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