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有逾10萬戶居住在環境惡劣的劏房,面對衛生、滲水和消防安全等問題。民間組織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9日)提出取締劏房方案,建議政府以評分制釐定取締優次,於10年內減少一半劏房數量,並提供最少一萬個安置單位配合政策,以及訂立居住單位的最低標準及發牌制度,確保單位符合宜居標準。
五大原則建立 25 項指標評分制度
平台於過去半年收集劏房社工及組織者、房屋議題研的學者和全港多區百多位居於劏房住戶的街坊意見,訂立了民間取締劏房方案。方案以樓宇負荷、臨時構築物狀況及設備、大廈管理及衛生條件、窗及渠管情況、消防安全等五大原則建立 25 項指標評分制度,以得分判斷單位惡劣程度和取締的優先次序。由住戶按指標自行評分,再上載給政府部門,當住戶自行評分達到一定分數,則需由政府派員檢查和再評估風險。
單親母︰劏房常現淤塞已成非標準通渠師傅
單親媽媽阿嬋與女兒居住在觀塘劏房2年多,單位除了有窗邊滲水問題,渠道亦會每2至3個月出現淤塞問題,笑言自己已成為「非標準的通渠師傅」。對於今年升中的女兒也不時要協助處理通渠,阿嬋深感難過和疚愧。她指劏房在社會上屬畸形存在,「住劏房多一日都嫌多」,希望政府可盡快安置劏房戶。
組織成員鄧寶生促請政府訂立取締時間表,十年內將劏房數目減半,並配合完善的安置政策,興建1萬個可負擔租住單位及善用樓齡40年或以上的公屋空置單位,又建議訂立居住單位的最低標準面積及發牌制度,確保單位符合宜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