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網購平台現香港假鈔「紀念券」。(fb群組「淘寶開心share」圖片)
有網民於社交平台Facebook群組以「假鈔都有得拼」為題,放上一張在內地手機網購平台的截圖,圖中可見商家將出售商品列明是港澳旅遊紀念品,設計卻與香港面值20元法鈔相似,並列出面值為100元的「紀念券幣」。帖文引起網民留言討論。
網民:不要「貪得意」
不少網民留言勸阻其他人不要隨便購買此商品,因持有假鈔在香港已經犯法;有人則認為商家沒有列明是「通用貨幣」、「如果無寫銀碼,應該唔代表係銀紙」,或不代表是100元港幣,所以不一定算是假鈔;有人則回覆指所謂的紀念券上「有齊水印保險線」、「就算類似都犯法」,建議他人小心,不要「貪得意」買回港。
按照《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規定,任何物品如與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相似(不論僅單面相似或雙面相似),其相似程度致使該物品在合理程度上可冒充為該類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即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任何人製造、保管、控制或行使偽鈔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如果市民收到偽鈔,應立即交給警方或銀行處理,切勿心存僥倖再次使用,否則可能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