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長期受痛症所苦,為「脫苦海」或會購買痛症療程服務,但相關服務提供者良莠不齊,市民宜光顧有信譽機構。消委會昨日公布,今年接獲38宗有關痛症療程的投訴,涉及療程效果不佳及不良銷售手法等;一名疑患認知障礙的事主每次參與療程時均受遊說加購服務,最終共購入107萬元療程,亦有市民接受拍打療程後,即晚要入醫院。消委會提醒,購買預繳式治療服務時要審慎考慮,並慎防高壓銷售,勿輕信代言廣告,否則隨時會延醫又破財。
消委會指出,被投訴商戶一般以預繳套票形式銷售療程,並以「首次免費體驗」、「買10次送10次」等優惠折扣或贈送療程作招徠。消委會昨公布的多個個案,均在相信聲稱專業人士提供或有名人代言的情況下,購買大量套票,但療效卻成疑。
投訴人王先生長年承受嚴重的脊椎痛楚,偶然發現一間由藝人代言,並以「首次免費體驗,免診金及送一次治療方法和止痛膏」作招徠的公司,於是預約體驗,但完成首次療程後,該公司職員表示只有「照背部」檢查是免費體驗,其餘療程需收費,並推銷7萬元的療程套餐。黃先生要求按次收費被拒,最後在高壓推銷下簽訂服務合約及付款。
當日接受以儀器大力拍打脊椎兩側的療程後,王先生當晚背部即劇痛,需入院留醫。其後,其子向消委會投訴,認為療程公司誇大成效,職員誤導及誘導父親購買大額套票;經調停後,投訴人最終獲退款約5.5萬元。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上述情況若公司職員未在服務前說明免費服務的範圍,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
另一個案涉及金額高達107萬元。當事人因長期膝痛,最初被遊說下購買共60次值5萬元預繳療程。其後每次做療程時,職員都會遊說預繳購買更多療程:事主半年內共花費107萬元後家人發現事件。
當事人的妻子透露,事主患有認知障礙症,並影響思考能力。她又指預繳的療程均有時限,107萬元的療程無可能在期限內用完,故向消委會投訴,經調停下僅退回35萬元。黃鳳嫺指出,身體的狀況每日不同,「今日腰痛,聽日可能膝頭痛」,市民要考慮自身病情、身體變化或對療程的接受程度,合理謹慎選擇適合自己的治療並適時調整方案,不宜大量購買療程;切記面對職員的推薦療程時,亦要先回家與家人商量。
痛症中心塑造成醫療中心或涉誤導
黃鳳嫺續指,有痛症中心為取得客人信任,在推廣及中心裝修上塑造成醫療中心的形象,誤導消費者,提醒商戶不能以高壓手法或誇大病情及成效的方式,誤導消費者簽訂服務合約。消委會又建議,市民留意中心有無取得註冊牌照,如有療程公司訛稱由註冊物理治療師或中醫等提供服務,就屬於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