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追討損失,今日在舒適堡代表缺席下,獲判勝訴,法庭裁定舒適堡需要退回4030元購買服務費用,以及170.5元訟費。
申索人何嘉莉,去年2月支付5000元向舒適堡購買3年服務,但只使用了大約7個月,舒適堡同年9月宣布「暫時全線結業」,她以舒適堡不能提供服務為由,入稟追討餘下29個月的服務費用。
主任審裁官雷健文說,舒適堡需要向申索人退回服務費和訟費,也可能需要支付利息,甚至繳清有關款項,提醒申索人可以考慮用進一步方式申請執行法庭的命令。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