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企業為爭奪人才,近年推行讓員工自行決定薪金的制度。當地一間為企業爭取政府資助的公司GrantTree是其中一間,25歲女員工曼杜卡(Cecilia Manduca)近日決定自己加自己人工,把年薪調高7,000英鎊(約6.8萬港元),達至37,000鎊(約36萬港元),她稱因為工作性質轉變、超出本來的職責,故決定加薪,但她同時又有很多的疑慮,「我覺得有點貪婪,因為你總會有羞恥感──一種你應該對自己擁有的東西感到滿意的感覺」。曼杜卡之後向同事徵求意見,同事均認為她加薪有理。
該公司45名員工均有權自訂薪金,並可隨時作出審視及調整,但需根據其他公司類似職位的薪金作參考、考慮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加入公司後自己的業績有多少增長等,再由同事評價及給予意見,最終決定毋須經由他人批准。除了上調薪金,該公司亦曾有兩名員工因職責改變而自願減薪。英國人力資源協會CIPD指,由員工自訂薪金的方式可增加工資的透明度,但不謹慎處理或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