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欄后」呂麗瑤後,前香港小姐冠軍、藝人麥明詩昨傍晚在社交網站Facebook撰文,公開自己亦曾遭受性侵犯。她先以「#metoo」開首,稱自己與不少女性一樣,曾遭性侵犯,而且不單只一次,「有啲係我阻止唔到」;加上事情在內地發生,香港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因此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中學會考十優、劍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麥明詩在文中稱,法治精神不允許以法律之外的方法報復,要除害又要對嫌疑犯公平而不會未審先判,唯一可取的方法是透過法律去制裁;相信法律是最接近公平的裁判方法,雖然會有犯罪者逍遙法外,但比網絡審判及私刑,法律是有好多程序保障。她又舉例,建議受害人如何保留一些環境證據,有利日後檢控。她又呼籲要防患於未然,透過自己的力量防止這些傷害,因此她數月前已決定學柔術,又稱「我唔係需要打贏一個男人,但係只要製造到一個逃走嘅契機就已經足夠」。麥明詩之後回應傳媒時再披露,被性侵時十七、八歲,參加一個內地交流團,其中一人趁機「做咗啲令我唔開心嘅事,俾人抽咗水,好彩傷害不太強。」她又表示不願多談,重申公開事件並非想人同情,只是希望循法律保護到女性。
麥明詩媽媽麥何小娟回應查詢時稱,清楚知道當日性侵事件在內地一個電梯內發生,雖有非禮抽水成分,但程度不是大家想像中般恐怖。她又指,麥明詩是受性侵的過來人,故知女兒有個抱負,希望將學會的法律知識跟大家分享,讓婦女懂得保障自己,遇事時能冷靜面對,所以有感而發撰文。
另外,一眾香港精英運動員,昨晚於社交網站發起連署聲明,盼社會各界人士關注運動員被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