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Z於2018年1月6日送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懷疑遭虐待致死,其父親及繼母被控謀殺罪,Z的繼外婆亦涉虐待女童及其兄長X,被控殘暴對待及忽略兒童等4罪,案件繼續於高等法院審訊,控辯雙方今日起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在結案陳詞指,涉案父親告訴大家,只會施以可接受的體罰,亦會阻止妻子施以過份的體罰,繼母亦聲稱將Z和X視如己出去愛錫他們,而繼外婆則稱對X和Z和親孫女Y一視同仁,3名被告均向陪審團營造一個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但兩兄妹的傷勢照片勝過千言萬語,形容3名被告比陌生人對X和Z更差。
控方指,Z早於約3歲時已不用使用尿片,亦不需要特別照顧,根據Z在幼兒園的老師憶述,Z本來是個開朗的小朋友,惟在搬到跟繼外婆同住後,變得沉默寡言。老師曾供稱Z懂得餐桌禮儀,但Y卻指因為X和Z沒有餐桌禮儀,不准與父母同枱吃飯,只獲發一個膠碗,在角落吃父母和Y吃剩的飯菜,形容X和Z兩兄妹搬家後,是從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走到一個充滿恐怖和痛苦的家庭,他提醒陪審團在考慮辯方提及的家庭遊玩照片之餘,亦要考慮X和Z的傷勢照片,還有談及對他們瘋狂虐待X和Z的短訊紀錄。
控方又指出,Z的死因明顯是經過長時間的虐待,包括虐打、懲罰和忽略,Z的免疫力大幅下降,令細菌入血時,其免疫系統無法擊退細菌,最終Z死於敗血症。兩名醫生證人亦指出,若然Z有得到及時的治療可逃過一劫,因此,陪審團並非要聚焦於特定的日子或行為,而是Z的父親與繼母於案發的5個月期間作出一連串長時間的行為。
就繼外婆一方,控方指她與Z一家五口同住,亦對兩兄妹負有管養責任,Y的證供能清晰明確地指出,繼外婆曾以藤條打兩兄妹,即使在事發3年後,仍能毫不含糊地多次確認上述說法。對於X和Z兩兄妹的傷勢,控方質疑繼外婆是否無法察覺,但她於整整5個月期間並無選擇介入,如果她介入,絕對可以阻止這些虐打和飢餓,更可以阻止Z的死亡。
代表父親的大律師吳政煌結案陳詞時形容,這宗案件是一宗極度煽情的案件,提醒陪審團必須根據案中證據而作出裁決。他指,被告只有中五學歷,無足夠醫學知識,不知道細菌經傷口進入身體後會如此嚴重,甚至導致死亡。他又指,被告的懲罰方式可能有些過份,但只是管教的方法有誤,並無意圖謀殺Z。
吳又指,父親帶同妻兒遷出Z的祖母家是希望化解婆媳糾紛,為了支持一家五口的生計,父親更十分努力工作,對未來的家庭生活亦有計劃。從被告的微信紀錄可見,被告一直強調要教好兩兄妹,即使行為可能過分了,但亦絕非虐待。不少微信紀錄均有提及懲罰的過程,但當中亦有不少反映父親阻止繼母作出過分的懲罰,並提醒繼母要留意兩兄妹的健康。父親未有帶Z去求醫,可說是重大疏忽,但父親亦多次強調,他相信繼母有能力處理Z的傷口。他續說,父母一開始根本就不應打傷兩兄妹,因此兩人早已承認虐兒罪,亦願意承擔誤殺的罪責。
涉案29歲父親及30歲繼母同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兩人於2018年1月6日,在香港謀殺5歲女童Z。而涉案57歲繼外婆被控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及2項忽略兒童罪,控罪指她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間,在寓所內,身為滿16歲而對1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Z及其7歲兄長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及忽略兩人,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