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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2 06:00:00

行政院通過草案 台同性婚姻法料5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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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婚姻法料即將實施。(路透社)

台灣同性婚姻法料即將實施。(路透社)

台灣將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行政院昨通過首部同性婚姻專法草案,保障同性伴侶在婚姻中的財產繼承等權利和分擔生活費等義務,草案將送交立法院進行立法審議程序,料最快5月24日起實施。蔡英文總統指,這是執政團隊尋求社會最大公約數的結果,歐盟駐台機構「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Madeleine Majorenko)則表示樂見其成,並祝福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關草案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定明年滿18歲的同性、非近親伴侶,可辦理婚姻登記,惟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婚姻中雙方擁有相互繼承等權利及相互扶養、分擔等義務,不得重婚,若對方有外遇、家暴等,可申請離婚。草案又提到,婚姻中可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但無提及可否領養他人子女,亦無提到報稅問題及跨國婚姻是否成立等。

台灣近年致力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惟反對與支持的聲音爭持不下,直至2017年5月24日,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第748號解釋才一錘定音。有關解釋指,《民法》當中排除相同性締結婚姻的規定,違反《憲法》中「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保障人民平等權」條文,立法院應在兩年內修法或立法,若未能於限期內完成,則同性可按釋法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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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籲盡快完成立法
主張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定義、另立專法保障同婚權益的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去年1月起發起3項公投,並獲准於同年11月24日的九合一地方選舉同時舉行,其中「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一項獲61.12%支持,行政院隨即表示會在3個月內提出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前日懇請立法院盡快通過草案,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