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傭前年5月抵港後,按當時規定在抵港12日接受新型肺炎強制檢測,惟衞生署因找不到其檢測紀錄,遂向她去信發送強制檢測令。涉事外傭7月向衞生署強制檢測違例檢控辦公室表示已檢測,並獲對方確認和存檔,及至同年10月第二次收到強檢令,翌月再獲確認已找到檢測紀錄。外傭在去年1月第三度接獲有關來信,指她未有遵從檢測規定,外傭對檢控辦接連出錯承受極大壓力和焦慮,遂聯同僱主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衞生署。
緣於檢控辦欠更新Excel檔案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8月完成調查,據申訴專員趙慧賢發表的全面調查報告,公署發現外傭前年5月在一間非衞生署管理的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時,獲錯誤輸入護照號碼,導致後來政府資料庫未能找到其檢測紀錄,檢控辦跟進後雖然兩度確認外傭已按規定檢測,但卻未有更新一個作為日後行動依據的Excel檔案,未有把個案顯示為毋須再跟進。外傭去年1月第三次收信時,另要求檢控辦在限期前發出終結個案確認書,惟檢控辦因行政疏忽而未有跟進。
衞生署回應公署指,檢測中心錯誤輸入護照號碼與署方發出兩封信並無直接關係,但如護照號碼能準確輸入紀錄,理應可避免後來需採取的執法行動。署方又稱,已於去年3月離開衞生署的涉事檢控辦人員,在更新檔案狀況時,因遺漏更新Excel檔案的重要步驟導致事件,但形容該名人員有更新文件檔案,相信屬她的無心之失。衞生署對涉事外傭和僱主因此事所受的壓力和不便,深表遺憾。
申訴署認為投訴成立
公署認為,整件事情都是由檢測中心和檢控辦一連串的嚴重人為錯誤所致,對檢控辦個案主任重覆遺漏更新Excel檔案更是不可接受,但無法確定涉事人員為何沒有更新Excel檔案,箇中原因可能是檢控辦未有就更新個案狀況提供清晰指引或 相關培訓不足,亦可能是該名人員大意或疏忽所致。考慮到兩名投訴人自前年6月被發出強制檢測令後,長時間受壓力和感到焦慮,有不滿實屬無可厚非,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