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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原居民涉套丁詐騙地政總署認罪候判。 (資料圖片)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小型屋宇申請人,今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一名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被告黃詠康(50歲),西貢原居民,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詐騙以獲批興建丁屋
案情透露,被告於1998年9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先後遞交多份文件及與該署人員會面。在申請過程中,被告與發展商鍾鏡華串謀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陳述,詐騙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准他興建丁屋。廉署早前接獲涉及「套丁」的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與鍾達成協議,被告行使「丁權」,而鍾為他建屋,丁屋完成興建後,被告可獲分其中一層單位,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鍾。涉案丁屋於2021年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