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馬遠洋船走私電子零件料最終偷運至內地,海關檢獲3000萬元貨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於葵涌貨櫃碼頭偵破一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往馬來西亞的案件。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遂部署策略打擊有關活動,於上月23日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作搜查,並在船上一個報稱載有鋁物料的貨櫃內,發現一批懷疑電子貨物及零件,包括電腦主機、中央處理器和電路板,估計市值約3,000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罪成可被判囚7年
海關是專責打擊走私的政府部門,一直全方位積極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的執法行動絕不鬆懈,將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的執法策略,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