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在場警員截查身份證,涉「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警方其後正式落案檢控他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當日拘捕被告的署理警長作供時指,經過涉案女警及他截停後,被告選擇無視,不斷大吵大鬧,更反指「邊到有人呀,無人阻住人呀」,最後他認為存有逃走意圖下對被告扣上手銬。
裁判官梁嘉琪聽畢控方舉證後,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辯方隨即表示,被告將出庭自辯,梁官便押後案件至明天(18日)續審。
控罪指,被告陳朗昇(41歲,網媒Channel C記者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香港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女警26781。
警:被告大吵大鬧、手舞足蹈
負責拘捕的署理警長58490黎學宇供稱,當日與同僚見到涉事便裝女警員26781梁敏儀截查被告,但因被告大吵大鬧而決定上前協助,便站在被告面前,距離為1.5米至2米,該女警向他匯報被告不合作,已向他作出警告並沒有出示身分證,惟被告無視警告,不斷大吵大鬧及逐一向他們詢問駐守地點,其後黎和同僚均有回答被告他們駐守哪裡。
黎再稱,他跟被告講「冷靜啲」,重申早前已經對被告回答駐守地點,同時留意當時有途人行出馬路,遂要求被告冷靜及後退,被告反指「邊到有人呀,無人阻住人呀」,同樣來到現場的警署警長隨即發出口頭警告,但被告繼續大吵大鬧,手舞足蹈,之後警署警長要求「拉佢(被告)」,並將被告的手捉住及把其壓向牆邊,加上認為被告有逃走意圖,他便拿出手銬以反手扣著被告雙手,先後以「阻撓警員26781執行職務」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宣布拘捕。
辯方:被告當時可能只是大聲地說話 拘捕警不同意
辯方大律師江美儀盤問黎時指,被告當時可能只是大聲地說話,或者某些原因提升聲線,並非大吵大鬧,且指出因警署警長便裝執勤,被告才詢問其編號及駐守地點。黎認為被告當時有手舞足蹈,出現肢體動作,故不同意辯方相關說法。
警署警長張青龍另供稱,他當日位於奶路臣街近染布房街時,望見同僚正在截查1名情緒激動的人士即被告,被告當時說話亦非常大聲,令他距離約30米至40米能夠聽到部分說話,包括「你邊位呀?你駐守邊到?」,他隨即上前觀察發生何事,到達該處時被告大聲地向他問「你又係邊位呀?」,他便表露身分並指出「我係公眾活動管理組警長,我姓張嘅」,以及要求被告打開袋子讓警員檢查,再提醒被告冷靜下來,否則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作出拘捕,但被告仍然繼續問「你邊位呀?你守邊到呀?」、「呢度邊有人呀!」及「我問緊你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