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在上月20日至本月2日展開反洗黑錢及反詐騙行動,搜查全港151個處所,拘捕210人,年齡介乎15至80歲,涉嫌「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行動中最高受騙金額的投資騙案達3,200萬,為一名男退休人士,受害人以為認識到加密貨幣投資專家,起初手機應用程式顯示有回報,令受害人以為執到寶,不斷加大注碼,最終耗盡私人儲蓄、甚至借貸投資,最終血本無歸。至於求職騙案最高損失案件達375萬,騙徒聲稱網上購買商品刺激銷量可以帶來利潤,引誘受害人和朋友投入更多資金。
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懷疑與152宗騙案有關,包括求職騙案及投資騙案等,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億元,被捕人處理的犯罪得益超過4,000萬元,其中317萬元已被防止轉移。
152宗騙案共損失約3.3億
行動中,大部分被捕人相信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被詐騙集團以金錢利誘開設銀行戶口,其後提供戶口予詐騙集團收取騙款。當中兩男一女已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案件已於3月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社交平台接近年輕人 提供千元報酬
警方表示,犯罪集團一般在社交平台或通訊軟件,透過網上遊戲、網上交朋友等方式接近年輕人,利用他們想「揾快錢」及零用錢的心態,以1,000至2,000元報酬,利用他們租借或售賣戶口清洗黑錢,其中兩男一女被捕人士未成年,介乎15至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