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今年6至7月期間接獲2宗分別發生於港島區及新界區的爆竊案件,案中受害人損失一批首飾及現金,總值共約12萬元。港島總區刑事部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周三(26日)午在觀塘區拘捕兩名分別49歲姓余及53歲姓馮的內地男子,他們涉嫌「爆竊」及「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
相信與內地爆竊集團相關
調查顯示,被捕人懷疑與3宗於6至7月期間發生於屯門、北角及元朗區的爆竊案件有關。該3宗爆竊案件的失物包括現金、一隻手錶及手飾,總值約22萬元。兩名被捕人士相信與內地爆竊集團相關,集團主要針對私人屋苑,他們趁屋主於日間離開單位時入屋爆竊。
今日上午東區法院提堂
行動中,人員在被捕人身上撿獲一批爆竊工具,包括鐡筆、六角匙及現金,並起回一隻懷疑與案有關的手錶,約值5萬元。兩名被捕人已被暫控各一項「爆竊」罪及各一項「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罪,案件將於今月(28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