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後,至今已經兩個月,環保署共收到62宗投訴和舉報,其中兩間食肆持續違規,各罰款2,000元。
俗稱「走塑」新法例首階段4月22日實施,食肆不可再派膠飲管、膠刀叉及膠湯匙,發泡膠製餐盒及杯等,當局給予半年適應期。環保署表示,業界整體大致合規,作出相應的配合,只有少數未合規個案。
環保署指,共收到62宗投訴及舉報,其中33宗多次宣傳及教育後,未有具體改善,署方發出書面警告,要負責人10個工作天內改善;在已跟進15宗發出書面警告後未改善個案,當中兩間食肆因持續違規,各罰款2,000元。環保署會再適時跟進其他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