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顯示,犯罪集團涉嫌去年9月至今年3月期間招攬內地人士在香港開立傀儡銀行戶口用作接收騙款,犯罪集團其後從傀儡戶口提取現金及透過買賣加密貨幣的方式清洗犯罪得益。該犯罪集團涉嫌利用72個銀行戶口清洗及處理共約8,800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其中約670萬元相信與48宗騙案有關,案件類型包括電話騙案、裸聊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及網上購物騙案。
8人涉「串謀洗黑錢」被捕
根據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展開代號「義劍」的拘捕行動,昨日(13日)於全港多區以涉嫌俗稱「串謀洗黑錢」即「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拘捕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歲至51歲,同時檢獲一批銀行文件、提款卡及多部手提電話。
最高可被判囚14年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
警方呼籲,如要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必須詳細了解當中細節及所涉及的風險,如遇到不明來歷的大額資金交易時,應保持警剔,核實對方身份及資金來源,如未能確認,應中止交易及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