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發生偷龜案!
周日(19日)下午,據悉長沙灣欽州街一間店舖東主,將愛龜放在門外曬太陽,不料被人連盤偷走,龜主揭發事件後在網上求助,指在店外曬龜時被人盜去,並懸紅1萬元緝賊。他指,被盜去的是「東箱龜(東部箱龜)」,並貼出「天眼」片段,影片中可見一名身穿黑衫、戴口罩及推着行李車的男子,手持一個透明膠兜匆匆離開。
警方起回涉案龜隻交還龜主
警方接報後,長沙灣分區特遣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0日)在欽州街及福榮街交界街頭,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49歲姓張男子,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警方同時起回涉案龜隻,交還龜主。消息指,被捕男子報稱商人,表示因誤以為龜隻被棄養,擔心其安全所以帶回家。
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而在同一條例中,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