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去年重啟,但在長房、二房及三房簽妥保密和解協議後告一段落。不過,二房長子霍文芳上周五(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長房二子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按照和解協議或遺囑執行人方案,向遺產受益人分配市值不少於500萬元的珠寶首飾,以及向每位遺產受益人分發逾2,000萬元遺產。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
原告為霍英東二房長子霍文芳,被告為霍英東遺囑執行人長房二子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
要求法庭下令霍震寰及霍震宇向遺產受益人分發珠寶首飾
霍文芳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下令霍震寰及霍震宇,按2012年和解協議條款,向遺產受益人分發珠寶首飾,並向遺產受益人分發2,500萬元遺產,或法庭評定的應得款項。霍文芳同時提出替代方案,要求法庭下令霍震寰及霍震宇,或根據2023年2月15日的遺囑執行人方案,向遺產受益人分發珠寶首飾,以及指示蘇富比拍賣行在拍賣會上出售涉案珠寶首飾時,需叫價高於500萬元,並在拍賣完成後80日內,把該淨變現收益平分予遺產受益人,另向每位遺產受益人分發逾2,115萬元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