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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04:30:00
日報

首富表態 首回應國安法 李嘉誠冀可紓緩中央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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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將於今日表決訂立「港區國安法」的議案,長和集團資深顧問李嘉誠首度表態,指通過「港區國安法」,希望可紓緩中央對香港的擔憂,發揮長遠穩定發展的正面作用。


李嘉誠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專訪時說,任何國家對自身國家安全問題有權責,大家不必過分解讀;他指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希望可紓緩中央對香港的擔憂,發揮長遠穩定發展的正面作用。他又說,特區政府責無旁貸,要鞏固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強化國際社會的信任。

報道又提及91歲的李嘉誠日前感冒不適,身體不太舒服,故未有及即時回應查詢,昨日精神稍好即馬上回覆,「充分展現出一個愛國愛港商人對國家對香港義不容辭的責任」。李嘉誠長子、長和集團主席李澤鉅周一已表態,指香港目前處於政治紛亂及營商環境不明朗的氛圍,期望草案穩定香港局勢,恢復社會及經濟活動正常運作。


草案加辣 危害國安行為擴至活動
全國人大會議今午閉幕,會上將表決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消息指草案作了修改,將危害國家安全涵蓋的範圍,由原有的「行為」擴大至「活動」。草案文本共有7條,第1條提到要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另外3條則只提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建議在「行為」後一律加上「和活動」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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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反對有關建議,他指市民參加獲批的示威遊行期間,若突然發生暴亂或恐怖活動,因走避不及而觸犯國安法並不公道。他指《基本法》23條涉及的罪行都是針對「行為」,無寫「活動」,「港區國安法」應予看齊。另一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則支持修訂,認為在法律上界定更周全。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在電台節目表示,公會未有機會仔細研究相關修改,但日後一定會影響示威活動。她指「行為」屬於主動性質,有關人士需要做一些事情才受到影響,但「活動」定義較「行為」更廣闊,若一些團體舉辦活動,有人經過或在場觀察而並無參與,都可能受影響,形容情況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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