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早前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上訴庭批准戴耀廷以現金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申請,但要交出旅遊證件,期間若需離港要經由法庭批准,亦要就居住地點向法庭申報住址。戴耀廷獲准保釋離開法院,他面容略瘦但精神不俗,他表示,前路艱難和崎嶇,但對香港未來充滿信心,相信真正黃金時代會來到,並不太遠。
戴耀廷感謝朋友給予家人和自己支持,以及市民來信到獄中給予鼓勵。惟獄中接收資訊有限,知道過去兩個多月有很多香港人無私地守護著香港核心價值,作了很多很大的個人犧牲,令他在獄中亦受感動,亦多晚流淚。他說,自己這刻能與大家一起感到驕傲,前路縱使不知怎走,但很多香港人亦一起去走,前路十分艱難和崎嶇,但對香港未來充滿信心,相信真正黃金時代會來臨,並會在不久的將來。
被問到會否參加民陣於8月18日舉行的遊行,戴耀廷指,離開了很愛的家人一段時間,會先將時間給予家人,並要接受更多資訊,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有關戴耀廷等被告上訴的案件,排期於明年2月24日至26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