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有大批市民到元朗遊行,4名男子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社工組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5人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均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搜證調查。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9月初再提訊,各被告除了劉家棟,其餘4人不獲保釋,需要還押。
4名被告介乎19至25歲,被告依次為翁偉成、朱梓雲、朱俊愷及廖栩鋒,各被控在本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攜有攻擊性武器,包括伸縮警棍、丫叉、鐵珠、摺合式萬用刀、氣槍連充氣罐、彈匣及BB彈等。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指,警方當晚在朗樂路拘捕4人,在他們身上搜出膠盾牌、伸縮警棍、丫叉、鋼珠、萬用刀和氣槍、BB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