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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目的為了讓市民尊重和認同國歌,防範故意詆毀國歌的行為,而並非刻意令市民難以跟從甚至要受到刑罰,並相信市民一般都會自發尊重國歌。
林鄭月娥提到,社會上近日提出的各式各樣的情景,似有部分疑慮和擔心是過分敏感,亦反映欠缺信任,強調這屆政府會重建社會互信,當局會與各持份者討論,而聽取意見時,亦毋須一定使用「公眾諮詢」的字眼,公眾諮詢是一個標籤。她說,政府昨日提出文件,期望7月在立法會首讀,未來3至4個月,社會可表達意見,政府的建議亦會交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這些是諮詢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