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自06年起,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食物或租金、交通等其他人道援助,截至今年3月已有10,711名聲請人受助。審計署審視每月租金按金報告後,發現17年2月至今年3月期間,有4,987項租金按金被業主沒收,涉款高達1,060萬元,促社署需加強管控措施避免有關情況,如提醒受助者不應在作所需通知前遷出住處。社署表示,服務承辦商今年5月已成立內部審核及調查組,處理不合理沒收租金按金個案。
聲請人目前獲得的食物援助會以電子代幣形式發放,審計署發現2018至20年度共有2,076宗懲處不當用代幣的個案,其中上年度被懲處多於1次的15宗個案,有7宗涉不當大量購買副食品,但平均需待2.4個月始受懲處。另社署去年2月至今年3月期間,社署發現2,380宗懷疑大量購買副食品的個案,卻未有轉介服務承辦商調查。報告建議社署密切留意曾不當用代幣的受助者及其懲處成效、探討如何阻止大量購買副食品,同時要求承辦商適時作懲處和加強抽樣數量。
審計署另批評,服務和食物承辦商均有遲交報告,當中服務承辦商有報表遲交近14個月,而社署抽查承辦商服務表現的監察亦有不足,建議社署要確保承辦商適時提交報告,並應按程序訪查食品店和抽驗更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