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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06:00:00

「幣少爺」涉賣礦機騙案 逾20苦主追討300萬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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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策劃早前深水埗撒錢行動的「幣少爺」黃鉦傑,被指控欺詐投資者購買虛擬貨幣挖礦機,其後以多種原因拒絕或拖延退款。民主黨近兩個月間,接獲逾20名經黃購買虛擬貨幣Filecoin「礦機」後,發現無法如期「開挖」,亦未獲退款的苦主求助,涉款逾300萬元,該黨昨陪同4名苦主到警署報案,商業罪案調查科已接手調查。黃鉦傑昨晚在Facebook專頁貼文,指「我開足咁多事前講座 都講左(咗)一萬次 投資有風險 唔好信晒我……所有野(嘢)法庭見」。

 

苦主年齡介乎20歲至49歲,包括從事金融、會計、物流、IT等專業人士、剛畢業的學生和退休人士,各涉款2萬至逾100萬元,總涉款額達逾300萬元,先後經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苦主求助熱線尋求協助。該黨財經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引述多名苦主稱,對方指Filecoin去年內會上線,3個月可回本、兩年賺8倍。惟苦主購入礦機後,方發現Filecoin官方網站去年公布時間表,最快今年第二季才可上線,即不可能於2018年內推出。而黃與機主簽定的合約上列明,「如Filecoin於2018年內未能上線,機主可選擇全數退款」,苦主們去年9月向黃追討,獲明確承諾退款安排,但對方稱如機主要求在9月底退款,只可取得本金的一半;10月底可取回六成;等待至12月底才提出退款的機主方可獲全數退還,令不少希望獲全數退款的苦主,被迫近日才提出退款要求。惟黃及後以礦機已開盒,或苦主已收取另一虛擬貨幣FCC作分成(圖一)等藉口拒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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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改合約疑拒承責任
另外,袁海文提及,機主原先簽署的礦機和礦機託管合約,賣方是「幣少」黃鉦傑以個人名義簽署,即他應以個人名義承擔相關責任;但黃其後要求各機主更改合約,改以與「幣少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並新增退款條文,吸引機主簽署。然而,一旦「幣少集團有限公司」清盤,已簽下新合約的機主則可能難以追討賠償。民主黨曾協助事主向黃追討,而黃早前承諾會在本周五前安排退款。

苦主之一、從事金融業的趙小姐稱,去年5月參加黃舉辦的講座後,相信有利可圖,「諗住佢喺香港有礦場,走佬都唔走得去邊」,故向黃購入5部礦機連同一年的託管費用,合共花費12.5萬元。但Filecoin上線日期一再推遲,令她心生疑慮,遂要求退款。她憶述,對方要求她簽署退款文件,並聲稱在簽署後7至45日會退款,但她至今仍未收到款項。另一名苦主、從事平面設計的陳先生,去年5月以2.5萬元購入一部礦機及一年託管費用,其後要求退款,黃著他等至12月底方可獲全數退款,至本月初又改口稱礦機已開盒,不可退款。


黃鉦傑稱欲於記者會退款遭拒
黃鉦傑昨向傳媒表示,退款合約列明公司會在完成審核的7至45天後退款,目前已有十多宗個案完成審核,相關人士稍後將獲退款,金額視乎合約細則而定,但重申已開盒、已使用過或遺失配件的礦機不會獲退款。黃其後又在FB專頁提到,曾在上周六與袁協議好在記者會上以現金退款予苦主,但昨日被袁以「記者會不能處理有關退款,因不是所有苦主也出席」為由拒絕(圖二),令事件現「羅生門」。袁海文回覆查詢時稱,昨拒絕黃退款前已諮詢苦主,並引述苦主稱,因7至45日的退款期已過,認為黃涉違反協議,除非黃提高退款金額,否則不會接受黃的退款。袁海文又稱,昨晚近9時接到恐嚇電話,對方指「搞咁多嘢做咩,遲啲會有一班兄弟同你(袁)傾。」並掛線,袁已通知警方。

警方表示,暫接獲年齡介乎29至41歲的9男1女報案,指向一間公司購買電腦及相關虛擬貨幣投資服務後,未有收到回報或退款,涉款94萬元,案件列「求警調查」,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暫未有人被捕。執業律師兼黃大仙區議員沈運華批評,港府對虛擬貨幣監管不足,促政府研究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將虛擬貨幣納入規管範圍,規管誤導及虛假消息,以保障投資者權益。
 

多名苦主出席袁海文召開的記者會。(林俊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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