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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攝的內地女子唐琳玲,未有於繳交保釋金,涉嫌向法庭提供假地址,被法庭發出通緝令,昨午金鐘一間酒店外被拘捕,她被捕通宵扣押,早上被押解至高院應訊。法官陳慶偉指,明天就案件進行簡短聆訊,唐琳玲期間需要還押,並可致電律師諮詢法律意見。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已就偷拍事件向3人錄取口供,以及向唐琳玲錄取警誡供詞,而她保持緘默。
警方在唐琳玲手機內發機內發現3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包括拍到庭內律師及部分被告的容貌。
唐琳玲指與耶穌交談過,指耶穌認為是一件小事,亦認為她是無辜的,及無意亦事實上沒有拍攝。法官陳慶偉問唐琳玲是否曾患有精神問題,唐琳玲否認有精神問題。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唐琳玲,上周三於佔旺藐視法庭案開審期間,涉嫌在庭內拍照,法庭上周五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並准唐琳玲以5萬元保釋,限她在72小時內繳交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