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8-06-04 10:36:00 【庭內拍照】唐琳玲被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 分享: 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涉嫌在法庭內拍照,前日因未有按時交保釋金,被警方拘捕,經審訊後,今日被判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 控罪指,唐琳玲5月23日在佔旺藐視法庭案審訊期間,在公眾席上用手提電話拍攝,並上載至通訊軟件,其後警方在她的手機找到至少3張有關相片,相中有案中被告、律師及書記等樣貌。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