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2016年旺角騷亂案中,承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囚6年,同案兩名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分別被判囚7年及3年半,3人就刑期提出上訴,法庭一同審理,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3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將擇日頒下書面判詞下達裁決。
代表梁天琦作刑期上訴的駱應淦資深大律師指出,原審法官彭寶琴把無關事實作事件基礎,錯誤介定事件屬大規模有組織,但指當時所有事情是突然發生,故並沒有預謀或組織地犯案,示威者戴口罩、眼罩及頭盔只是為了保護自己,並非攻擊性武器。
代表黃家駒作刑期上訴的陳銚明大律師指,黃家駒當日在亞皆老街的暴動很早階段被捕,黃家駒在該暴動中參與程度有限度並較輕,審訊前亦坦白認罪,希望法庭保持一致性以作出公平裁決。
律政司代表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回應指,不能只考慮被告人親自犯下的罪行,亦需考慮整件案件的參與人數、規模、暴力程度,又指示威者當日手持自製盾牌有包膠,可知道盾牌並非即場製作而事件亦有預謀,故認為3名上訴人的刑罰並非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