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灣濕地如何保育發展,不同持份者都各執一詞,有希望透過放寬濕地保育區以外的發展限制,誘地產商將發展項目遷出保育區;亦有建議修訂法例成立有權買賣土地的基金會,一次過打理全港具保育價值的生態要點。但均認同政府的確做得不夠,哪怕《大灣區發展綱要》提到濕地保育,最新的《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皆無落墨,反觀一河之隔的深圳市卻非常重視。記者:香詠倫
香港觀鳥會不認同香港濕地保育協會所提的「緩衝區換地發展建議」,觀鳥會高級保育主任胡明川(圖)認為,應效法英國的「國民信託 (National Trust)」,透過修訂法例,成立一個覆蓋全港的法定基金會,保育包括后海灣濕地在內,具生態價值的地方。
倡修例設獨立基金會
現時香港並無類似國民信託的基金,是否先由后海灣濕地作先導試點,再逐步擴充覆蓋範圍至全港較好?胡明川不認同「一步步嚟」,認為應該一做就直接覆蓋全港,因為立法修例的程序與原則,不論覆蓋範圍大小都理應相同,「如果係做就要做到最好」。她建議參考「國民信託」,成立一個由政府委任,而有法例監管營運、確立保育方向、且獨立的「自然保育基金會」,職權上可作土地管理,甚至可以擁有及買賣土地。
有建議參考英國倫敦的「濕地中心」模式,透過引入發展商注資保育基金,但不參與具體管理及營運,將30公頃的荒廢水庫改建成具教育、保育等功能的濕地公園。負責主導計劃的「水鳥與濕地信託 (WWT)」行政總裁Martin Spray認為,犧牲5%土地就可以保育餘下的95%,「Why not (有何不可) ?」但胡明川認為「倫敦濕地中心」的例子,與香港情況不同,沒太大參考價值。
港府政策不見重視
雖然香港觀鳥會與香港濕地保育協會,於「緩衝區換地發展」上意見相左,但雙方都認同,政府於后海灣濕地的保育上做得不足夠。不論是《香港2030+》亦或最新一份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於濕地保育上的落墨亦不多,例如《2030+》只提到「繼續保護」濕地,《預算案》亦只針對旅遊業,「委聘顧問研究改善香港濕地公園內的設施」,更遑論詳細的保育措施。
港府不重視,中央政府又如何看待濕地保育?中央政府於上月中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針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就獨立成章,並於第一節就提到,需要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全面保護區域內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
一河之隔:差天共地
而與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市,也於去年9月亦發布《深圳市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規劃提出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生態優先」及「陸海統籌」。具體措施,包括「種植適量的本地濕地植物」、「有條件的地區進行人工濕地擴充和重構」、「適當增加步行活動空間和其他主題元素,豐富濕地的複合功能」等。
深圳市有7個市級濕地公園,1個國家濕地公園的試點、即與后海灣濕地同處相同海灣的「華僑城濕地」,8個濕地公園佔地逾1,172公頃(見表)。華僑城濕地將3個建於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的邊防哨亭保留,並將其中一個改造成觀鳥屋,可謂保育的良好示範。另外,華僑城濕地亦是全國首個,以「在大自然中學習自然」體驗式教學的自然學校,推廣生態環境保護科普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