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政府今日刊憲公布選舉主任名單,負責地方選區的選舉主任,均由非當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支持新安排,認為能讓選舉主任更客觀作出決定。他指,以往由當區專員擔任選舉主任,他們與該區議員有長期合作關係,故作出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時或受質疑。他稱,新安排讓未曾與候選人合作過的選舉主任,按照客觀標準就參選人是否效忠特區政府、擁護《基本法》等作出決定。
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認為,過往安排一直行之有效,她要求政府解釋改動安排的原因及說明實施細節。她又質疑,當局是擔心引起尷尬而作出改動,因為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可能是當區的議員。
根據政府憲報,沙田民政事務專員任新界西選舉主任;離島民政專員任新界東選舉主任;黃大仙民政事務專員任香港島選舉主任;中西區民政專員任九龍西選舉主任;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任九龍東選舉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