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8-10-12 06:00:00

[2018施政報告]產檢無醫生紙無有薪病假 勞福局擬修例保障

分享: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法定產假延長4星期,政府會為僱主全數負責額外的薪酬開支,但為金額設上限,並擬修訂《僱傭條例》,讓接受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的僱員,提供文件證明後可獲有薪病假。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因得悉不少婦女做產前及產後檢查後,並無獲發病假紙,無法得到有薪病假,故修例以反映立法原意。

羅致光(右)指,不少僱員進行產檢後,因無獲發醫生紙而無法獲有薪病假。(鍾式明攝)

羅致光(右)指,不少僱員進行產檢後,因無獲發醫生紙而無法獲有薪病假。(鍾式明攝)

政府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並為額外4星期的產假薪酬「包底」,有關的產假薪酬比率會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但設上限,即每名僱員最多只獲36,822元。另外,有關檢討亦建議修訂《僱傭條例》,讓接受前檢查或產後治療的僱員,提供證明文件後可獲有薪病假;及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改為24周或以上,令懷孕24周或以上流產的僱員可獲產假。


羅致光解釋,因得悉不少懷孕的僱員,做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後,因無獲發病假紙而無法申領有薪病假,故希望修例令懷孕的僱員,可得到有關法例的保障。他又提到,為產假薪酬定上限是因發現有關金額相當高,不設上限會令公帑使用額不成比例,而現時的計算方法已達全港95%女性僱員的薪酬水平。


至於改善政府外判非技術員工的待遇方面,羅致光表示,新措施將於明年4月生效,明白屆時或會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當局已與部分部門商討,暫時延長外判工人的合約,並在新制實施前避免簽訂新合約。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

新谷酵素益腸活酵素限時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