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指收購方案法理情兼備。 (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政府昨日(21日)公布宏福苑的長遠安置方案,將動用40億公帑收購其中7座樓宇的業權。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宏福苑的收購價比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體現,以情為優先考慮。他又強調,大火影響規模前所未有,市場機制完全失效,政府有必要介入,相信事件不會成為先例。
政府提出以每平方呎8,000元及每平方呎10,500元,收購宏福苑未補地價及已補地價的單位。黃偉綸今早(22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方案是「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優先考慮,讓居民有得選擇。他表示,留意到有評論提到,是否可以再增加收購價,惟強調公帑投入要適度及作出平衡。他又指,今次宏福苑火災受影響規模的大和深是前所未有,令巿場機制失效,如果政府不介入,居民的多年投資將化為烏有,稱今次與一般火災不同,相信上述做法不會構成先例。
業主若不接受方案 或面對更多困難
對於若然有居民不接受業權收購方案,政府會如何處理,黃偉綸表示,會繼續溝通,了解業主具體的意願和考慮;又指若然業主不接受,或會面對更多困難。對於為何不原址重建,黃指,重建預料要至少9至10年,居民要長遠等待,過渡安排會好複雜;又指居民在其他區等待10年,可能已經產生感情,因此認為原址重建不適當。
宏志閣未納入方案 黃偉綸:逾半業主有共識 可探討其他可能性
黃偉綸指,收購方案將不包括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指有業主期望返回單位居住,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若有超過一半業主達成共識希望政府介入,可以商討其他可能性;但大廈公契等複雜問題,預料最終要透過立法處理。
政府提出「特設銷售計劃」,居民接受收購後,可用現金或「樓換樓卷」,購入政府資助出售單位。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居民可選擇接受當局的收購價以取得現金,較有彈性,當局亦設有特設銷售計劃,提供近4千個單位給居民選擇,如果有居民想樓換樓,當局亦會提供「樓換樓券」,讓居民「多除少補」在銷售計劃選購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