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匯基金擬轉撥的1,500億元,將用於支持北部都會區和其他基建項目。(資料圖片)
政府提出從外匯基金轉撥1,500億元收入,用於支持北部都會區和其他基建項目。財政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指,外匯基金轉撥後去年的收入仍然錄得正增長,又稱做法不影響外匯基金流動。他又解釋,5年前曾指隨便動用基金或影響市場信心,指當年是回應轉撥基金作日常開支,而現時是用作基建投資,強調兩者有本質上差別。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到,政府建議在不影響外匯基金保持香港貸幣金融體系穩定的前提下,分兩個財政年度共轉撥1,500億元收入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支持北都和其他基建項目。許正宇表示,在預算案發表後已密集式與很多評級機構、經濟學者和不同代表,介紹主要內容,形容對方認為預算案「平穩」,又重申外匯基金轉撥不會是常態安排。
許正宇。(周令知攝)
與5年前決定 原則同出一轍
2021年疫情期間,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以外匯基金盈餘推行紓解民困措施,許正宇當時強調,隨便動用外匯基金作政府開支,會嚴重削弱基金履行捍衛香港貨幣和金融穩定的主要職能,亦令市場動搖對聯繫匯率制度的信心。他昨被問到為何5年後有不同決定,解釋當年的建議是用作支撐經濟開支,今次轉撥則是用在工程項目的投資收入,強調今次決定與當初原則同出一轍,即大前提要保持金融穩定,「始終開支同投資係有本質上嘅差別」,投資在基建也可使經濟更多元化、發展更多產業,增加抗風險度。
外匯基金需要保持高流動性,才能保持貨幣和金融穩定。許正宇說,建議轉撥的收入雖然是用作長遠投資,但有關金額是基金額外增長部分,在去年錄得逾3,300億元投資收入轉撥1,500億元後,基金仍然錄得正增長,認為做法與保持流動沒有衝突。
政府另提出把兩個債券計劃合共借款上限調高至9,000億元,以及未來5年共發債逾9,700億元,並逐步增加長債比例。許正宇未正面回應發債支持基建是否無上限,僅表示政府財政穩健,又稱在2030至31年度,未償還債務只佔整個本地生產總值水平19.9%,從不同緯度與很多先進經濟體比較,財政都是非常可控和管理得好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