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月先後接到兩名女子報案,聲稱以個人及銀行資料應徵工作後,未經事主授權下,遭人由戶口轉走合共近11萬元,暫時無人被捕。
金管局表示,有關事件涉及懷疑個人資料被盜用作開設儲值支付工具戶口,並設立電子直接扣帳授權服務(eDDA)進行增值,金管局已要求銀行及營運商檢視相關程序,在完成檢視前,會暫停其電子錢包內的eDDA服務,但「轉數快」則不受影響。
警方表示,黃大仙警署在本月10日收到一名26歲女子報案,指她以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應徵工作,提供個人及銀行資料,其後在未經她授權下,銀行帳戶被人轉帳了港幣12000元,到一個儲值支付工具戶口。另一宗案件的24歲女事主,在本月11日到觀塘警署報案,同樣經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應徵工作,並提供個人及銀行資料,並遭人轉走港幣97000元到另一銀行帳戶。警方初步調查後,兩宗案件都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