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報章撰文,表達對23條立法諮詢的初步回應。他提到對有關23條立法的「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行的解釋,恐怕未能完全釋除公眾特別是傳媒工作者的疑慮,又關注「煽動意圖」範圍會否造成過大打擊面。
23條立法|誰是「國家安全」解釋的最後權威?
曾鈺成指有關「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行的解釋,關鍵在於由誰判定某項資料的披露是否「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以及誰是「國家安全」解釋的最後權威,又認為法案條文應該對「公眾利益」是否抗辯理由有具體的規定,而另一方面也要考慮,接納了「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不管門檻有多高,會否給予當事人一種錯誤的使命感和自信心,在披露秘密資料時不去認真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他又關注「煽動意圖」,指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由於有人刻意煽動,令本港居民之間及部分本港居民對內地來客懷有憎恨和敵意,並且導致不少社會暴力事件。但他質疑把這「意圖」寫在法案裡會否造成過大的打擊面,並舉例指,個別人士或族群之間的爭吵,很可能會引起相互間的敵意是否也會構成「煽動意圖」,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23條立法|籲勿一聽負評就以鬥爭態度打壓
曾鈺成認為今次23條立法是適當而必須,但在社會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複雜的國際環境下,部分市民抱有疑慮是很自然,他們提出的問題、質疑以至批評,與盲目攻擊和惡意煽動有本質分別,呼籲政府把市民真正關注的問題,跟反對力量的敵意攻擊區別開來,不能一聽到負面評論,便以對敵鬥爭的態度去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