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8日)刊憲公布23條立法條例草案,其中建議罪行包括「叛國」、「叛亂」以及「煽動」等罪,前兩者可判終身監禁,「煽動」罪則可判監7年,若涉境外勢力則可判監10年。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今次23條立法下,針對內地旅客挑起憎恨可屬違法,但若出發點是為消除兩邊仇恨,就不屬違法。
23條立法|稱條文相比英美等較溫和寬鬆
早前有議員關注港人針對內地旅客,挑起市民對他們的憎恨,是否同屬煽動。湯家驊說,煽動罪在《刑事罪行條例》一直存在,而23條立法最主要是將答辦理由寫得更清楚,法庭需要了解犯罪意圖,鼓吹憎恨自由行的人,之前和現在都屬違法,但在今次立法下,如果出發點只是報道情況,希望消除敵對的情緒,那就沒有犯法。
不過湯家驊指,如果相關罪行有持續性,就要視乎行為是否延續到23條法例生效之後,仍然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他又說,相比起英國、美國等國家的條文,今次23條草案內容較為溫和甚至寬鬆,而草案提及尊重及保障個人權利,會更令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