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涉於2019年10月中以汽油焚燒港鐵九龍塘站閘機,早前就串謀縱火罪被判監,其中41歲的除草工人被判監54個月,今日(15日)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就其對涉案手機內的Whatspp內容作解釋。法官指上訴人於審訊沒有作供,現時才就該內容作解讀,即等同呈交新證供,法官表示不接納上訴階段呈交新證供,基於沒有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拒絕其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人王錦發(41歲),為除草工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同案兩名被告分別被監52及50個月。上訴人今沒有代表律師,法官概括指出其上訴理據,主要就有關Whatspp內容作解讀。法官則指上訴人原審時選擇不作供,即當時選擇不作解釋,至上訴階段才作解釋,便視之為新證供。法官強調不能就事實而來回爭拗,故於上訴階段不接納有關新證供,基於上訴沒有任何成功機會,拒絕批出許可申請,稍後頒布書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