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裝修工人涉於將軍澳、鑽石山、屯門及元朗等地區的停車場,於停泊的車輛內偷竊電鑽、電動鋸木機等裝修工具,總值逾6.7萬元,被控12項車輛內盜竊罪。案件今日(1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尋找行車紀錄儀及相關證物,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控罪指,被告邱劍鋒(44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12項車輛內盜竊罪,被告於2023年2月7日至3月8日,於將軍澳、鑽石山、屯門及元朗多個停車場內,在12部停泊於上述地點的車輛內,偷竊12個電鑽、6卷電線及2部電動鋸木機等,總值逾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