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女子投資虛擬貨幣,被騙710萬元。
該名女子於稱於早前收到一網上社交平台短訊推介她透過一網站投資虛擬貨幣,遂按指示於該網站建立帳戶,並於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3月4日先後25次把共約710萬元轉賬至對方指定的15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其間並沒有收到任何回報。其後,她未能透過該網站提取金錢,亦未能聯絡有關人士,懷疑受騙,遂於上周二(12日)報案求助。
受害女子損失710萬元
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案中受害人損失價值約710萬元,經初步調查,將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最高可被判囚10年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二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呼籲市民提高警覺
警方提醒市民保持警覺,呼籲如懷疑受騙,立即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熱線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