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因參與前年7月中參與「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今(2日)於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由法官陳嘉信、陳慶偉及陳仲衡處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至於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則分別由大律師李燕婷、謝志豪及黃錦娟代表。
求情陳詞限於20頁之內
庭上陳官問及控辯雙方,判刑應何時處理。控方認為,應留待審訊完結後才進行判刑,辯方則持中立態度,同時謂除證物處理外,並無其他爭議事宜。
及後,陳官再指示辯方的求情陳詞,應限於20頁之內,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總結均須限於2頁內,中文信件須翻譯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檔法庭。聆訊約半小時結束,眾被告步入囚室前均向旁聽人士揮手。同案被告袁嘉蔚、吳敏兒、馮達浚及范國威列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