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19日)展開第86天審訊,有「立場姐姐」之稱的何桂藍繼續作供。她表示,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越演越烈,隨後演化成民主運動,所以如果要為運動取授權,立法會選舉則是一個必需要行的路,「因為立法會選舉去投票,係成本最低,最多人可以參與到嘅,所以如果我哋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需要行嘅路。」。
另外,何又稱,她在2019年的社會運動後,不想再做記者,但想運動延續下去,便想到參與初選,把這場社會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強調只是帶入選舉而非議會,因她無預期會進入議會。
自認是「抗爭派」 指「抗爭派」可與政府談判
何桂藍在庭上承認自己屬「抗爭派」,她指這個派別在2020年5月後才出現,該派有4個特點,包括:
- 該派的人必須承認,2020年的立法會無法落實政策倡議,故他們不會向選民承諾:「你選我入去,我會做啲乜」
- 該派的人不會因擔心被DQ而不做認為屬合理的事
- 會盡責審議每項議案
- 可以和政府談判。
雖然是「抗爭派」,但她否認其選民比較「黃」,並認為應是相反,她透露曾在連登討論區被稱為「OMDB 2.0」,即是「over my dead body,啫係楊岳橋」,亦有人稱她為「小麗老母2.0」,何解釋,這稱呼是指有「小麗老師」之稱的劉小麗。法官李運騰便問,當時有人覺得她似楊岳橋,亦有人覺得似劉小麗?何桂藍說:「唔係評論佢兩位。」但她覺當時在連登被恨批,但初選時她卻在被視為本土派票倉的將軍澳取得不少選票,故認為無法道出投票給她的26,000人是誰,只能旁敲側擊地估計。
同意35+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大律師Trevor Beel主問下引述戴耀廷曾形容民主派過半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何桂藍同意其為憲制武器,但「幾百萬人反對中央呢樣嘢,對中央係好大殺傷力呢個前提下,我同意民主派35+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其他咩打仗嗰啲我就唔同意喇」。何桂藍解釋「憲制武器」概念常見,某些政制內權力之間具制衡關係,如果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彼此冇實質阻止到佢、逼佢改變路線,稱唔上制衡」,於其他國家中彈劾、不信任票或否決財政預算案也會被稱之為憲制武器,有機會引發憲制危機。
何桂藍續指香港行政長官並非民選,而是來自北京欽點,代表北京意見,然而民選立法會代表香港人,若數百萬港人不同意的時候,或造成憲政危機。何桂藍又指從未試過民主派議會過半,「佢會引發乜嘢、引發危定係機,就睇當權者嘅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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