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大律師吳靄儀、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學者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涉嫌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基金註冊,各人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在8月9日作審前覆核,及於9月19日進行審訊,暫定5天審期。辯方指,將提出法律爭議,包括基金可否被視作一個社團。
眾被告人中,正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由囚車押送法庭。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審理,控方由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代表,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
辯方批控方準備大量證據不合比例
控方指,有17名控方證人、10箱文件及有關基金於遊行時擺街站的8小時錄像。辯方則指,本案控罪的最高刑罰只為1萬元,質疑控方準備大量證據,耗費法庭大量時間,做法不合比例,「有少少過份」。辯方又指,審訊不會有太多事實爭議,但將提出法律爭議,而本案癥結會是「基金是否一個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