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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1:52:19

62歲投資公司前僱員收賄判授車輛維修訂單罪成 今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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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62歲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前一般助理兼司機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串謀兩名車房東主收賄,判授公司車輛維修訂單予該車房,涉款至少合共12,000元,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他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何慧嫻今日(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表示,本案被定罪的指控屬嚴重罪行,貪污行為會影響商業社會的運作,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本案涉款不算大,接納被告不會容易再犯的說法,故判監4個月。

控罪指,被告馮郭傑被控於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與綜合汽車唯一東主葉沛欽及前東主葉𢏐添串謀,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二人接受至少合共12,000元,作為致使亞洲金融把車輛維修訂單判給綜合汽車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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