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四(14日)三讀通過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的草案,的士司機如果觸犯濫收車費、兜路和拒載等將被記分,兩年內罰滿15分可被停牌3個月,法例將會9個月後生效,自由黨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認為新安排嚇怕大量司機,恐怕會釀成退車潮。支持草案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致函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指除了懲罰,同時也要有「組合拳」措施改善的士司機的待遇,讓他們有「滿足感」,他建議的士司機最低工資不少於3萬。
「的士司機也是人,有尊嚴」
何君堯在信中指,他雖然支持加重針對違規的士司機罰則的草案,但指的士司機的違例情況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認為「的士司機也是人」,與大眾一樣也有尊嚴,又指有的士司機違規違例可歸咎於低收入、工時長、工作環境差和沒有獲得感和滿足感。
建議容許禁區上落客 但不得停留
何君堯建議為的士司機設立最低工資,每月不少於3萬,做法可以從目前車資作出調整,起錶由現時27元加至40元,之後每跳收4元,強調香港在現時先進城市仍是收費最低。他又建議設車租上限,每更車租不能高於500元。他也建議限制的士車齡不得超過5年,以免市面出現「老、舊、臭」的的士,和建議容許的士在禁區上落載客但不得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