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林鄭月娥座落金鐘太古廣場嘅辦公室,過去2年開支2,267萬元。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今日再喺立法會批評事件,對於林鄭辦公室回覆傳媒查詢話「林太不予置評」,同埋話前特首辦安排係得到財務委員會批准,李梓敬炮轟回覆係反映錯誤思維。
李梓敬:跨國企業都唔租太古廣場寫字樓
今日立法會繼續審議財政預算案,李梓敬話林鄭前特首辦嘅經常開支按年上升30%,達到917萬元,令人震驚。佢又引述有報道話,部分跨國企業都唔租太古廣場寫字樓,反問點解政府面臨赤字、基層市民生活困難,前特首辦仲租用超豪嘅辦公室,而唔用政府物業。對於林鄭辦公室回應話,租用太古廣場係得到財委會批准。李梓敬反駁,立法會通過預算案係認同預算案整體安排,唔係完全支持所有安排,立法會議員同時有持續監察撥款嘅角色,要評估公帑係咪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