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輪候時間長是人盡皆知的事,因此不少人都視獲批的公屋為安居樂業的另類方法。而近日一名新移民婦人於香港公屋討論區中喊冤,指自己無故被人舉報於內地有車有樓,因此被房署重新審查她當年申請公屋時的資格,後更因1事直接被房署勒令要於限期內搬走。她就此事於網上求助網民,更稱「轉搞我們這些新移民」,強調自己是低收入人士,但網民沒有同情她的情況更反嘲她「抵X死」。
新移民疑隱瞞收人遭舉報 上訴後因1事被沒收公屋
該名新移民婦人指,自己一家於2011年申請公屋,2017年7月上樓,排著7年終於分到公屋可以上樓,住了6年後突被房署查,指有人投訴她於內地有樓有車,更拿到她當年的公司上樓前1年的收入證明,以此指她上樓前的半年入息超過收入資格。她坦言自己當時填少了三千多左右,稱自己月入只有$21000,可見她當年已超過房署要求的3個人單位收入金額$22390。而房署表示她有一次上訴機會,但經房署調查後她當時的平均每月收入還是多$600蚊左右。故上訴失敗,更要於28日內搬走。
網上不忿稱有人「轉搞新移民」
面對突如其來的搬遷消息,她表示憤慨稱:「我們這種低收入家庭,就靠老公一個人返工,又沒有存款,能搬去哪裡,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那麼多人住公屋的人有車有樓不去查,來查我們這些低收入家庭。」其後更認為有人「轉搞我們這些新移民」,指自己發文就是想把遭遇分享給大家,警醒大家申請公屋拿樓前半年的收入都不能超過限額。
網民不同情反嘲其「抵死」
事件引發網民討論,不少網民都認為事主「抵死」,只因她確實有隱密收入。甚至有人質疑她前言不對後語,「又話自己收入21k,又話得老公一個返工」、「重點係佢收入超過限額,唔關大陸有樓事」,亦有人認為她是被熟人舉報,「收得你樓,咁即係你有瞞報及有實質利益啦,舉報得你,一定係自己人,好清楚你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