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多間內地金融機構近日要求其高級員工放棄遞延獎金,或是將超出290萬元人民幣部分的薪資返還,以響應內地政府提出的「共同富裕」政策。
央企國企齊要求放棄遞延獎金
《彭博》引述消息人士報道,隨著內地近年收緊對金融業的監管,近數周包括央企招商局集團、光大集團及中信集團等國企,均向公司員工傳達要求放棄遞延獎金等的指示。同時,部分共同基金經理甚至需要返還前幾年所獲得、但不符合新規定的薪資。
據內媒《財聯社》日前報道,有央企旗下公募基金實施限薪舉措,且自2022年起超出標準的退薪工作已於本周啟動,但退薪標準並非290萬元人民幣,而是達到一定標準後將部分退回。
響應「共同富裕」
內地自2023年起打擊金融界的「享樂主義」,內地銀行、券商紛紛減薪並削減其他福利,以響應「共同富裕」。
另外,遞延獎金由中基協提出,並列明於《薪酬指引》內,當中第七條提到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福利和津補貼、中長期激勵」四部分,指出績效薪酬部分應建立遞延支付制度。而據該指引,遞延獎金一般至少應分3年發放,且延期部分金額不低於40%,即第一年的獎金最多發放60%,其餘40%至少應分兩年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