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內地當局開始對國內超級富豪在海外投資,徵收稅率高達20%的稅款,國家稅務總局近月要求主要城市的部分富豪作申報,或傳召他們,評估應繳付的稅款,包括過去幾年拖欠的款項,局方尚未作出回應。報道稱,隨着土地銷售減少以及經濟增長放緩,中國有需要擴大收入來源,而此舉亦符合內地「共同富裕」倡議。
消息人士指,內地一直有法規對內地居民的全球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徵稅,但直到最近才開始執行。目前不清楚徵稅涉及的範圍有多大,及持續多久,其中一些被追收稅款的富豪擁有至少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離岸資產,部分則是在香港和美國上市的股東。預計他們將面臨高達20%的投資收益徵稅,部分人還可能因逾期付款而受到處罰,但最終金額可以協商。
報道引述德勤中國副主席葉偉文表示,過去6年,內地通過「共同匯報標準」(CRS),一直與近150個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納稅人賬戶的資訊,內地已建立一個CRS數據庫,當局可從數據中發挖潛在稅收,特別是個人稅務。